广州市仁民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6MACKL83F5X | 建设单位法人:姚玉彬 |
陶良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路70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经度:113.348056 纬度: 23.169444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30 |
穗环管影(天)〔2024〕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0106MACKL83F5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06MACKL83F5X | 验收监测单位:茂****公司 |
****0900MA4UMC784L | 竣工时间:2024-10-25 |
2024-10-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10 |
2024-11-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742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项目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扩建后,项目住院部增设康复医学科住院部、中医针灸推拿科住院部、骨伤科住院部、肿瘤科住院部、中西医结合科住院部、中医内科住院部和中医老年病科住院部,设住院床位299张(新增280张);门诊科室增设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肿瘤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骨伤科、老年病科、针灸科、推拿科、中西医结合科等诊疗科室,门诊量约150人次/天(新增120人次/天),项目职工80人(新增医护人员45人、行政人员5人),工作制度不变。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后,项目住院部增设康复医学科住院部、中医针灸推拿科住院部、骨伤科住院部、肿瘤科住院部、中西医结合科住院部、中医内科住院部和中医老年病科住院部,设住院床位299张(新增280张);门诊科室增设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肿瘤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骨伤科、老年病科、针灸科、推拿科、中西医结合科等诊疗科室,门诊量约150人次/天(新增120人次/天),项目职工80人(新增医护人员45人、行政人员5人),工作制度不变。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挂号—门诊—住院(治疗、复检)—出院 | 实际建设情况:挂号—门诊—住院(治疗、复检)—出院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现有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碱液喷淋废水经酸碱中和后,****处理站(格栅+调节池+厌氧+缺氧+好氧+沉淀+次氯酸钠纳消毒,处理能力:120吨/天)处理,处理后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2综****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再通过DW001排放口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2、污水处理站池体加盖密闭,产生废气与煎药废气分别经专用排气管道收集后,共同经过“过滤棉+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引至楼顶排放。活性炭每年更换一次。食堂油烟收集后经过“运水烟罩+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专用排气管道收集后通过设备自带的“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危险废物贮存间恶臭喷洒除臭剂后无组织排放,微生物气溶胶定期消毒后无组织排放,酒精消毒废气及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经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项目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北边界昼、夜噪声值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其他边界昼、夜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4、项目一般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城管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厨余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煎药湿药渣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滤芯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后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在3层西南侧设置1个占地约5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间,贮存能力约1吨;在1层建筑外东北侧设置1个占地约8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间,贮存能力约1.7吨;在负1层中部设置1个占地面积约10平方米的一般固体废物贮存间,贮存能约7吨。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现有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处理站(格栅+调节池+厌氧+缺氧+好氧+沉淀+次氯酸钠纳消毒,处理能力:120吨/天)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检测报告:项目废水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2综****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 2、项目各排气筒已按有关环境监测规范要求设置取样孔及取样平台。根据检测报告:****处理站的废气和煎药废气分别经专用排气管道收集后,共同经过“过滤棉+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引至楼顶排放,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食堂产生的油烟收集后经过“水喷淋+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污水处理站边界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根据检测报告,项目北边界噪声排放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其他边界噪声排放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4、已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了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并安排专人对危险废物贮存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后交由**市新****公司、**环投****公司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活垃圾应按环卫部门的规定实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
实际项目并未设置备用柴油发电机,不产生碱液喷淋废水,不产生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油烟处理措施由运水烟罩+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调整为水喷淋+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设置有效容积不小于52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配备应急器材,按照有关要求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定期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及危险废物贮存间进行检查,加强处理设施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危险废物贮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设置。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批复要求设专职人员负责该项目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并建立了环境应急管理制度;营运期间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及危险废物贮存间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危险废物贮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设置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277 | 4.095 | 0 | 0 | 0 | 4.372 | 4.095 | |
0.224 | 4.101 | 0 | 0 | 0 | 4.325 | 4.101 | |
0.025 | 0.435 | 0 | 0 | 0 | 0.46 | 0.43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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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处理站(格栅+调节池+厌氧+缺氧+好氧+沉淀+次氯酸钠纳消毒,处理能力:120吨/天)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2综****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 | 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现有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处理站(格栅+调节池+厌氧+缺氧+好氧+沉淀+次氯酸钠纳消毒,处理能力:120吨/天)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2综****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 满足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过滤棉+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 污水处理站池体加盖密闭,产生废气与煎药废气分别经专用排气管道收集后,共同经过“过滤棉+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引至楼顶排放。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污水处理站边界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 满足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 |
2 | 水喷淋+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 食堂产生的油烟收集后经过“水喷淋+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 满足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 |
3 | 喷洒除臭剂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 危险废物贮存间恶臭喷洒除臭剂后厂界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 满足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振、消声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 | 项目北边界噪声排放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其他边界噪声排放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 满足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一般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城管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厨余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煎药湿药渣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滤芯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后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在3层西南侧设置1个占地约5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间,贮存能力约1吨;在1层建筑外东北侧设置1个占地约8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间,贮存能力约1.7吨;在负1层中部设置1个占地面积约10平方米的一般固体废物贮存间,贮存能约7吨。 | 已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了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并安排专人对危险废物贮存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后交由**市新****公司、**环投****公司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活垃圾应按环卫部门的规定实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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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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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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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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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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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设置有效容积不小于52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配备应急器材,按照有关要求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定期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及危险废物贮存间进行检查,加强处理设施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危险废物贮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设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按批复要求设专职人员负责该项目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并建立了环境应急管理制度;营运期间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及危险废物贮存间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危险废物贮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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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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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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