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即采购人)委托,拟对**区人力**市场2025年公共就业服务活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三、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近期三个月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格式文件详见附件2)
(6****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失信惩戒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
(二)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人力**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 》(遵财采〔2022〕17号)、《****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根据《****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 》(遵财采〔2022〕17号)、《****财政局关于转发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 》(遵财采〔2022〕17号)、《****财政局关于转发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需出具相应的声明函;中小微企业的分类标准按照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四部委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根据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四、采购预算:488000.00元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一)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6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2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市新蒲新区林达阳光城14****酒店8楼8-4。
(三)获取方式: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加盖公章)现场获取;
(2)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加盖公章)现场获取。(谢绝邮寄)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含电子档)。
六、磋商保证金情况: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磋商时间、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时间):2025年 1 月 7 日 15 时 30 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二)开标地点:**市新蒲新区林达阳光城14****酒店8楼8-4。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83****1011
联系地址:**市**区剑江****服务中心二楼
(二)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子琪
联系电话:0851-****8400
联系地址:**市新蒲新区林达阳光城14****酒店8楼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