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天府新区202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维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天府新区202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维服务项目
3.采购人:****
4.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48.45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本项目要求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①现场办理: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远程办理:将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收到报名成功及磋商文件的回复后视为已按规定报名。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报名时扫描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原件。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注:除明确要求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外,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2.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磋商文件自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9:00- 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市**区蜀金路1****中心B座2405号)获取。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10:00(**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月6日10:00(**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市**区蜀金路1****中心B座2405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府大道一段7号附2璞锦园(会龙公园内)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9869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蜀金路1****中心B座2405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2****5105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