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2-2024-00223
3、项目名称:****商贸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7(万元)
6、最高限价:77(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人根据住建部第57号令、鄂建办【2016】299号文、鄂建办【2017】88号文和鄂建【2006】28号文的要求,为保证本项目所用主要建设材料是合格的产品和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依法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提供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检测报告,作为本项目质量检查和验收依据,确保项目质量合格通过竣工验收,详细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工期约365日历天,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现阶段属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间,提供以下(1)、(2)任意一项即可。,(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旧证),检测范围涵盖本项目内容(见证取样、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室内环境、建筑节能、设备安装);提供旧证的供应商需****管理局****监督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证书);,(2)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检测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cn/zchj/user)或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cn/zchj/user****中心完成机构注册并办理汇聚CA与绑定CA后,方可报名本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2)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绑定汇聚CA,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9919,133****0583,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29064。(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9919,133****0583,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290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1月04日09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15点00分(**时间)
3、地点: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1月07日15点00分(**时间)
2、地点:2025年01月07日下午15时00分通过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点击文件开启界面,进入开标大厅后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 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承担的检测范围应在协议中注明,并且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分工执行; 3、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4、****政府采购程序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
联系方式:倪宁 182****4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西路特2号
联系方式:程珊 131****34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珊
电 话:131****3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