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东通辽鲁固直流配套238万千瓦新能源配套500千伏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02MA13T7Q98W | 建设单位法人:李西勇 |
张桐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区 |
**自治区**市**区红光大街万华上都商业综合体B区111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蒙东**鲁固直流配套238万千瓦新能源配套500千伏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区 **市科****繁育中心,**市区东北约 37km 处 |
经度:122.****9209 纬度: 43.****6393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02 |
内环审〔202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1089 |
162.5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公司 |
****0100MA0R627C2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591MAD9XLQ01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402MACDEBA191 | 竣工时间:2024-10-10 |
2024-10-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20 |
2024-11-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站内装设 2 组 1500MVA 主变压器,采用无励磁调压变压器,主变变比选 择 525kV/230kV±2×2.5%/66kV。主变高中绕组阻抗 20%。主变压器 66kV 侧装设 10×60Mvar 并联电容器和 2×(±60)MvarSVG 无功补偿装置。 500kV 规划出线:1 回,至珠日河 500kV 升压站,无线路高抗。220kV 规 划出线:8 回,****风电场汇集 1 回、****风电场汇集站 1 回、 ****风电场汇集站 1 回、****风电场汇集站 1 回、至阿都沁 南区风电场汇集站 1 回、至储能站 2 回、预留 1 回。 | 实际建设情况:站内装设 2 组 1500MVA 主变压器,采用无励磁调压变压器,主变变比选 择 525kV/230kV±2×2.5%/66kV。主变高中绕组阻抗 20%。主变压器 66kV 侧装设 10×60Mvar 并联电容器和 2×(±60)MvarSVG 无功补偿装置。 500kV 规划出线:1 回,至珠日河 500kV 升压站,无线路高抗。220kV 规 划出线:8 回,****风电场汇集 1 回、****风电场汇集站 1 回、 ****风电场汇集站 1 回、****风电场汇集站 1 回、至阿都沁 南区风电场汇集站 1 回、至储能站 2 回、预留 1 回。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设 2 组 1500MVA 主变压器,采用无励磁调压变压器,主变变比选 择 525kV/230kV±2×2.5%/66kV。主变高中绕组阻抗 20%。主变压器 66kV 侧装设 10×60Mvar 并联电容器和 2×(±60)MvarSVG 无功补偿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设 2 组 1500MVA 主变压器,采用无励磁调压变压器,主变变比选 择 525kV/230kV±2×2.5%/66kV。主变高中绕组阻抗 20%。主变压器 66kV 侧装设 10×60Mvar 并联电容器和 2×(±60)MvarSVG 无功补偿装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合理布局,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二)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监测值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三)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化类池,****设备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对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应全部回收,如不能全部回收,必须单独存放,集中送交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处置。(四)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的噪声值及防噪措施应满足《报告书》中提出的要求,监测值应符合国家评价标准限值要求。(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施工期未新增临时占地,未破坏占地范围外的植被。 建设单位计划2025年对站区外围实施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500m2,主要播撒羊草进行绿化。本项目使用符合要求的设备、金属附件和绝缘子等,有效减少电压梯度和放电情况。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升压站站界四周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经1座93.6m3化粪池沉降后,再由1****设备处理(1.0m3/h),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站区边界绿化,不外排。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升压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要求。 本项目储能用电池为磷酸铁锂电池,质保期30年,出现质量问题的电池,在****公司人员不负责拆卸更换,由电池厂家人员负责更换并带走,废电池不在厂内暂存。该废电池不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不涉及铅蓄电池的使用,不产生废铅蓄电池。事故状态下废变压器油排至事故油池,待发生事故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期施工单位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车辆进出场区超速、超载、鸣笛;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设备保养;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各电器设备均设置基础减振;配电设备采用室内GIS布置。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升压站厂界四周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 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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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环评未给出生活污水执行标准,经调查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绿化使用,本次验收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再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用水执行。 | 生活污水经1座93.6m3C30 抗渗等级P8混凝土化粪池沉降后,排入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合计为1.0m3/h)处理后用于绿化,不外排。冬季生活污水36.24t/a,全部贮存于化粪池内,待春季回暖排至一体化设施处理。 | 本项目升压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日均值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18920-2020)表1 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类别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隔声 | 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保护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 | 减震,室内布置隔声 | 本项目升压站厂界四周和南侧7m井房处昼间噪声在50dB(A)——56dB(A)昼间,夜间噪声在42dB(A)——46dB(A)之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南侧7m井房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产生的废铅蓄电池由有资质单位直接收集运走,不在站内暂存,应急暂存可暂存在本项目东南角已批复的高林屯220kV 升压站所建设的危废库,高林屯220kV 升压站内建设危废库1 座,占地面积为26.22m2,危废库防渗渗透系数均应小于1×10-10cm/s,同时设置泄漏液体的收集装置。 (2)变压器油:变压器油经变压器下部的油坑收集后,通过地下排油管道汇入事故油池,经事故油池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事故油池防渗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规定要求。分别堆放,并安排专人专车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 (1)废电池 本项目储能用电池为磷酸铁锂电池,质保期30年,出现质量问题的电池,在****公司人员不负责拆卸更换,由电池厂家人员负责更换并带走,废电池不在厂内暂存。该废电池不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不涉及铅蓄电池的使用,不产生废铅蓄电池。 (2)废油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运行维护方式,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机油,不涉及废机油暂存和委托处置;事故状态下废变压器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非特定行业900-220-08的危险废物,主变发生事故时产生的事故油排至事故油池,待发生事故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至垃圾桶、箱内,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按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恢复原有土地利用措施,确保工程前后项目区域损失与补偿的生物量达到平衡; (2)在建设期结束后,落实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措施,对临时占地清理平整,并铺撒表土,撒播本地草种进行植被恢复,使植被盖度恢复至本底值。 (3)运行期升压站站区内有道路硬化、站区排水、防洪设施、土地整治、绿化措施等,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在升压站站内综合楼周围采取绿化措施,绿化面积200m2。 (4)强化对值班及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禁止滥采滥伐,避免因此导致的周边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 施工营地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道路利用既有村路,未改变现有土地利用类型;禁止碾压施工道路以外的植被,未对植被造成破坏;永久占地不涉及珍稀保护植物;施工期组织人员培训,禁止猎杀动物,夜间施工减少灯光的使用。 升压站站区内进行硬化,避免水土流失。根据输变电工程的特点,升压站内不得进行绿化,适当对升压站厂界外周边进行绿化。运营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禁止破坏升压站周边植被,禁止猎杀周边出没的动物。 |
表7 风险设施
1 | 事故油池的建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规定要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 总事故油池盖板、侧壁、底板及梁采用C30混凝土,垫层采用C15混凝土,池体抗渗等级P8,浇筑厚度350mm。油池外壁、内壁和顶板顶面,用1:2防水水泥砂浆抹面,厚20mm。油池顶板底面,用1:2水泥砂浆抹面,厚15mm。 储能事故油池池体采用C35混凝土,垫层采用C20混凝土,池体抗渗等级P8,浇筑厚度300mm。油池壁、顶板和底板用20mm厚M15防水水泥砂浆抹面。 站用变事故油池盖板、侧壁、底板及梁采用C30混凝土,垫层采用C15混凝土,池体抗渗等级P8,浇筑厚度350mm。油池外壁、内壁和顶板顶面,用1:2防水水泥砂浆抹面,厚20mm。油池顶板底面,用1:2水泥砂浆抹面,厚15mm。 各池体渗透系数均≤1×10-10cm/s,符合危险废物贮存相关要求。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废铅蓄电池应急暂存可暂存在本项目东南角已批复的高林屯220kV升压站所建设的危废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储能用电池为磷酸铁锂电池,质保期30年,出现质量问题的电池,在****公司人员不负责拆卸更换,由电池厂家人员负责更换并带走,废电池不在厂内暂存。该废电池不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不涉及铅蓄电池的使用,不产生废铅蓄电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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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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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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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1)按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恢复原有土地利用措施,确保工程前后项目区域损失与补偿的生物量达到平衡; (2)在建设期结束后,落实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措施,对临时占地清理平整,并铺撒表土,撒播本地草种进行植被恢复,使植被盖度恢复至本底值。 (3)运行期升压站站区内有道路硬化、站区排水、防洪设施、土地整治、绿化措施等,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在升压站站内综合楼周围采取绿化措施,绿化面积200m2。 (4)强化对值班及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禁止滥采滥伐,避免因此导致的周边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合理布局,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植被 升压站建成后站区内进行硬化,避免水土流失。建设单位计划2025年对站区外围实施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500m2,主要播撒羊草进行绿化。详细绿化方案见附件。 (2)动物 本工程所在区域无珍惜濒危野生动物活动,升压站运行期产生的噪声可能对当地野生动物活动造成影响,但工程不会改变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因此,对野生动物栖息的影响很小。 (3)站内道路硬化,其他区域铺设石子,设置雨淋阀室及雨水排放措施。 (4)运营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禁止破坏升压站周边植被,禁止猎杀周边出没的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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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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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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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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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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