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运费 | **-**(汽运) | 环氧乙烷运费 | 1000 | 吨/年 | 汽运到厂价 | 235 | 2 | 具体数量以合同约定为准 | ||
2 | 运费 | **-**(汽运) | 环氧乙烷运费 | 1000 | 吨/年 | 汽运到厂价 | 580 | 2 | 具体数量以合同约定为准 |
品 种:环氧乙烷
要 求:货运结算量以发运吨位为准,损耗≤千分之三由收货方承担,若耗>千分之三超出的部分则由乙方按甲方订单价格赔偿给甲方。
包装方式:罐装。
价格口径:一票制含税价,含9%增值税票。
付款方式及账期: 运费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每月最后一天,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台账、结算单,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上账后30日内 向乙方完成付款。
违约责任:(一)车辆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不予装货,乙方另需向甲方支付 3000 元/项次的违约金。
(二)延迟提货的:若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到达提货地点的,每延迟一天,乙方按该车总运费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达三次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扣减全部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未及时安排适载车,甲方为保障生产需要,可临时加价自行调配车,产生的差价及其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三)延迟交货的:若乙方未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装车通知后2天内,安全准时准确的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每延迟一天,按该车(船)总运费10%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交货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引起客户投诉、索赔的,乙方还应另行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直至弥补甲方的全部损失。
(四)货物污损的: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丢失等无法按质按量交付的情形,乙方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还需向甲方支付货损金额30%的违约金。(货物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本身的损失,为减少货物损失而施救发生的包装材料、包装作业、装卸作业、运输及人工费用等。)
(五)违反安全环保要求的:运输途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物损坏、环境污染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义务,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自行承担因违反国家及地方道路交通法规及运输车辆管理法规等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