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邦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只橡胶密封件、20万件阀门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先行)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021MA29XXE672 | 建设单位法人:蒋招平 |
蒋招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玉** |
**市干江滨港工业城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8000万只橡胶密封件、20万件阀门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先行)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2-橡胶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13-C2913-橡胶零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玉** **市干江滨港工业城 |
经度:121.****861 纬度: 28.****83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06 |
台环建(玉)〔2023〕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021MA29XXE672002Y |
2023-11-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5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1021MA29XXE67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779441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779441C | 竣工时间:2024-04-28 |
2024-05-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24 |
2024-11-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8000万只橡胶密封件、20万件阀门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8000万只橡胶密封件 |
项目建设规模较环评减少,先行项目阀门配件生产线暂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切胶、硫化、去边、冲压、机加工等 | 实际建设情况:切胶、硫化、去边等 |
冲压、机加工暂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再纳****处理厂。废气防治措施:硫化废气收集后经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噪声防治措施:企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对于一些位于车间外的风机等设备,设置隔声罩,底部加减振垫,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风机送回风管装消声器;空压机设置密闭的空压机房;作业时关闭门窗;夜间不生产。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企业要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建设并加强维护,特别是对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工作。固废防治措施: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再纳****处理厂。废气防治措施:硫化车间整体密闭,硫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6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噪声防治措施:企业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减震措施,安排专人修护设备,对于一些位于车间外的风机等设备,设置隔声罩,底部加减振垫,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风机送回风管装消声器;空压机设置密闭的空压机房,生产期间关闭门窗,夜间不生产。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企业已加强污染源头控制,安排专人维护废气处理设施,厂区内已做好地面硬化,危废堆场符合防腐防渗漏的要求。固废防治措施: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危废委托****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危险物质运输、储存过程的管理;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企业针对本项目须做好相关应急措施,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已加强员工的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培训,安排专人维护废气措施、管理危废仓库,厂区内配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227 | 0.0255 | 0 | 0 | 0.023 | 0.023 | |
0 | 0.007 | 0.008 | 0 | 0 | 0.007 | 0.007 | |
0 | 0.0003 | 0.0004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522 | 0 | 0 | 0 | 522 | 52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64 | 0.016 | 0 | 0.016 | 0.006 | -0.0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处理厂进水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 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两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的平均排放浓度和pH值均符****处理厂进水标准,石油类的平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UV光催化+活性炭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 硫化车间整体密闭,硫化机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和软帘收集废气后经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6m的排气筒(DA001)高空达标排放。 | 监测期间,DA001硫化废气处理设施“UV光催化+活性炭”出口非甲烷总烃的基准气量排放浓度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的排放限值,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震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企业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减震措施,安排专人修护设备,对于一些位于车间外的风机等设备,设置隔声罩,底部加减振垫,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风机送回风管装消声器;空压机设置密闭的空压机房,生产期间关闭门窗,夜间不生产。 | 项目厂界东北、东南、西北侧各测点两天昼间噪声测得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企业要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建设并加强维护,特别是对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工作。 | 企业已加强污染源头控制,安排专人维护废气处理设施,厂区内已做好地面硬化,危废堆场符合防腐防渗漏的要求。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厂区内须设立专门的固废暂存点,防日晒、风吹、雨淋、渗漏并严格收集、堆放过程中的管理。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相关单位处置,并实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橡胶)、废油桶、废润滑油、废UV灯管、废活性炭和职工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配套建设一般固废堆场,用于暂时收集存放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润滑油。目前企业已配套设置1间危废堆场,堆场内地面及墙裙采用环氧树脂刷砌,同时各堆场门口张贴危废标识和危废周知卡,堆场内设有危废台账,危废委托****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危险物质运输、储存过程的管理;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企业针对本项目须做好相关应急措施,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企业已加强员工的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培训,安排专人维护废气措施、管理危废仓库,厂区内配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生活污水依****处理厂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依****处理厂处理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本项目VOCs排放量为0.016t/a,新增VOCs削减替代比例VOCs按1:1计,即VOCs削减替代量为0.016t/a。而VOCs总量交易平台目前尚未完善,本环评仅先提出总量控制值及削减替代量,待当地相关平台完善后再另行调剂或交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VOCs总量交易平台目前尚未完善,待当地相关平台完善后再另行调剂或交易。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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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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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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