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商人”)现对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灯会电商票务销售总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公告如下:
一、招商概况
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灯会(以下简称“灯会”)以“华彩耀湾区﹒千灯照珠江”为主题,以中国春节成功申报世界“非遗”为契机,策划开展“共聚湾区●贺岁新春”、“湾区画卷●产业腾飞”、“海上丝路●国际交响”、“湾区记忆●千年**”以及“青春无限●潮玩乐园”5个板块,占地约870亩,有近30个核心彩灯作品以及百组上千盏彩灯。同时,灯会将活化组织民俗文化巡游、非遗节目表演、舞蹈音乐等多种互动,呈现大湾区文化的独特魅力与沉浸体验,打造成为极富中国年味、最具岭南传统文化和粤港澳**鲜明特色的国际化彩灯游园会。
(注:以上以实际落地为准)
本项目针对灯会的电商票务销售**招商,**期限为双方自签订合同或协议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由**商独家负责灯会整体电商票务的宣传与销售(包括美团、携程、同程、抖音等网络平台及新媒体平台不少于10家),为灯会构建并执行整套电商销售体系,招商人与**商按约定的票务收入佣金比例进行结算。
二、合格响应人条件
1、响应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须取得****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响应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n/shixi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4、响应人自2020年1月1日(以签约日期为准)独立承接完成过类似灯会或大型活动的电商售票总包业务,需提供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作为证明。
5、响应人需拥有覆盖相关旅游要素的APP平台,APP平台覆盖旅游要素不低于吃、住、行、游、购、娱中的三个,响应人需提供APP平台截图和单项业务频道页截图。
6、响应人需按公告附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资料文件以电子版形式现场提交。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
三、报名手续
响应人按《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灯会电商销售总包**招商响应文件须知》要求,现场提交相关电子版资料。响应文件须知的第一部分材料须加盖公章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意向参与方提交的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视为未成功报名。
四、招商评审
1、招商评审地点:**市**区天后路学会楼206会议室;评审时间:2024年12月31日,15:00-17:00
2、招商符合性审查:按响应文件须知对响应人提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符合性审查,未按须知提报资料的响应人取消响应资格。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商不足1家的,终止本次招商,并发布终止招商公告。
3、响应人汇报方案:轮流汇报。
4、评审磋商:评审小组与响应人就本次**进行磋商,根据磋商情况,响应人授权代表现场二次提报**条件表并签字确认。
5、**招商评审:评审小组打分。
6、评审结果公布:评审结束2个工作日内,签发招商成交通知书。
五、合同签订
本次招商评审结果作为后续签订电商销售总包**协议的有效依据,相关合同条款不得低于评审结果所列指标。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0-****1880
七、招商监督
监督电话:020-****5011
八、特别说明
本招商公告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商人所有,招商公告需响应的资料要求详见附件《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灯会电商销售总包**招商响应文件须知》。
意向参与方应当充分理解招商人对响应人的有关要求,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不得因不符合本项目响应人资格追究招商人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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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
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灯会电商销售总包**招商成交通知书.docx
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灯会电商销售总包**招商评审工作方案.docx
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灯会电商销售总包**招商综合评分明细表.docx
招商公告附件: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灯会电商销售总包**招商响应文件须知.docx
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灯会电商销售总包**招商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