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固体废物综合治理项目(重大变动)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公司固体废物综合治理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单位:****。
项目地点:**省**市**区东庄村东侧约0.14km。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在**市**区东庄村东部约0.14km****填埋场建设项目,项目区共有两条荒沟,1#沟实际占地面积为6.7273hm2,2#沟实际占地面积为3.2634hm2。工程主要包括:场底处理、运行期矸石坡面防护、封场工程、导排工程、防洪工程及植被恢复工程。核算总库容为132.7万m3,其中可容纳煤矸石量122.24万m3,回填土方量10.46万m3。填沟造地时间为2.7年,即矸石填埋量为122.24万m3/a,煤矸石密度按1.80t/m3计,合计220.03万t/a。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
通讯地址:**市**区乌****地泉村****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53****9012
电子邮箱:****@qq.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美****公司
地址:**省**市**区**路452号12幢3层7号
联系人:姬工
联系电话:155****0927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链接为: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或者在生态环境部官网点击下列网站: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下载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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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