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审批投核字〔2024〕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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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局关于申请办理110kV大塘站#3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市河****中心区域内用电负荷增长需求,进一步完善**电网的结构,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110kV大塘站#3主变扩建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 ****
项目建设单位:****。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片区(**区)110kV****电站。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电站工程
主变压器:终期3×50MVA,前期2×50MVA,本期1×50MVA;110kV出线:终期3回,前期2回,本期1回;10kV出线:终期36回,前期24回,本期不新增(其他工程在建12回):10kV并联电容器:终期3×2组,前期2×(4+6)Mvar,本期1×(5+5)Mvar。维持大塘**期户内GIS布置。
(二)线路工程
里湖~大塘11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约2.81km。其中单回路电缆段路径长度约2.8lkm,电缆截面采1×500mm2。**电缆排管0.0lkm,利用已建电缆管沟2.8km。
(三)对侧间隔工程
对110kV****电站翠里塘备用线间隔进行改造。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148万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本项目的资本金按动态投资20%计取为430万元,其余80%贷款融资1718万元。流动资金按固定资产的1‰考虑,其中30%自有,其余为借贷。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利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环保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执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
六、项目的设计、施工等由项目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电站围墙内前期预留位置进行增容改造,在站内**电缆管沟,站外利用市政部分已建电缆管沟敷设。项目取得《******局关于110kV大塘站#3主变扩建工程路径走向意见的答复》同意意见和《**供电局关于110千伏大塘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梧供电规划〔2022〕50号),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落实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方案与措施。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审批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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