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发文时间 | 2024-11-01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观湖御景(北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许可决定书 |
**荣****公司:
你公司《关于观湖御景(北区)方案申请的函》(荣强地产发{2024}25号)已收悉。我局组织对《观湖御景(北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位于**县县城,项目建设性质为**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02469.48㎡,地上建筑面积99875.04㎡,地下建筑面积2594.44㎡,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住宅楼15栋、商业楼2栋、门房、配套建设小区的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
项目总占地6.07h㎡,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建设期开挖土方3.73万m3,回填土方3.73万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327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0452.68万元。项目已于2024年3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6年3月完工建成,总工期24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6.07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201.2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6.07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公司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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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