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坚泰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大岭山镇大岭山湖畔北一街8号12栋402室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兴华****公司 |
项目概况 | ****在**省**市大岭山镇大岭山湖畔北一街8号12栋402室建设,占地面积800m2,建筑面积800m2,年加工生产UV胶粘剂320吨,主要设备为行星搅拌机、压料机、分装机等。 说明:项目营业执照地址为**省**市大岭山镇大岭山元新路26号403室,该地址为建设单位对外销售地址,项目经营场所备案地址为**省**市大岭山镇大岭山湖畔北一街8号12栋402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投料、搅拌、脱泡、分装、测试工序设置于密闭车间内,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粉尘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7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分别设置一般固废仓库、中转物暂存仓库、危废仓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中转物交供应商回收利用。中转物、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4-12-26 |
联系人 | ****环境局****分局 |
联系电话 | ****0039 |
通讯地址 | ****园区红棉路6****科技园10号楼228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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