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要求,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与概括
项目名称:废包装桶、废有机溶剂**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1****2267
项目性质:**
建设地点:**市******工园区**赛力克****公司厂区内
项目概况:****总投资10000万元人民币,选址**市******工园区**赛力克****公司厂区内,建设****废包装桶、废有机溶剂**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本项目拟利用原属**赛力克****公司的的甲类车间、甲类仓库、丙类车间和配套设施进行项目建设,厂区面积共51.3亩,实际用地面积约24.3亩。本项目设计综合利用2万吨/年废包装桶及2.5万吨/年废有机溶剂,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共4.5万吨/年。本项目拟建设废包装桶综合利用生产线,对废包装桶进行**化利用。本项目建成后,年综合利用废包装桶2万吨,年综合利用废有机溶剂2.5万吨。本项目劳动定员100人,员工不在厂区食宿。本项目废包装桶回收生产线全年工作330天,每天2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废有机溶剂回收生产线全年工作330天,每天1班,每班10小时工作制。
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人:孟工 电话:0751-****090
地址:**市**区沐溪大道170号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可能会影响到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同时对区域景观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位****工园区内,****处理厂集污范围内,****处理厂有足够的剩余处理能力,****处理站预处理后,本项目废水污染物均可
****处理厂接管要求,****处理厂处理工艺对本项目废水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时,****处理厂正常运行带来影响。因此,****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造成不良影响。其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对横石水水环境质量影响可接受。项目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2)大气环境影响
结合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正常运行时,车间有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各污染因子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较低,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叠加园区内在建、拟建项目后的短期浓度、日、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不会出现环境空气质量超标的情况。评价认为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正常排放时,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同时,根据预测计算结果,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由于本项目经营危险废物,考虑到项目可能发生事故风险等因素,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本项目一期用地范围外扩100m的包络线范围。目前,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规划部门未来也不应在此范围内规划**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源采取降噪措施后,叠加背景值后昼间和夜间厂界噪声均能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蒸馏废液、精馏残渣、废包装桶吸残残液、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含油废抹布/手套及废矿物油、废包装材料、油漆残渣、废水处理污泥、化验室废物、有机溶剂脱水废干燥剂、生活垃圾等,其中除生活垃圾外均为危险废物,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设计中将对各生产区、废水收集设施等采取严格的防渗设计,粘土层防渗性能必须达到相关的防渗标准,与此同时,本项目将设置地下水长期监测井,定期监测,采取这些防渗措施后,正常状况不影响地下水水质。本项目应建立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发生。综上所述,正常情况下,在采取严格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后,本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6)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等构筑物设计严格的防渗、防腐措施,并对污水收集管道等设施进行防渗处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建设,正常情况,污水等不会接触土壤,对土壤污染的影响很小。同时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也均得到安全处理和处置。因此只要各个环节得到良好控制,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总体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运输车辆、高噪声设备加强管理、避免夜间施工;对泥土运输车厢加以遮盖,洒水抑制扬尘;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采取了以上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并且产生的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2、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等妥善收集,****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外排。污水处理站拟采用的处理工艺为:生产废水→集水池→pH调整池→混凝反应池→气浮+芬顿反应一体池→pH调整池→混凝反应池→生化调节池→初沉池→UASB→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中间水池→二级芬顿反应→排放水池→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排放标****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拟采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2)废气治理措施
全厂共设置8套废气系统,各废气经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等排放标准要求后经相应排气筒排放。根据本报告分析论证结论,本项目拟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3)噪声治理措施
通过合理安排厂区平面布置,采取隔音、降噪等措施后,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值一般可降低10~25dB(A),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蒸馏废液、精馏残渣、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含油废抹布/手套及废矿物油、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化验室废物、生活垃圾等。建设单位对本项目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于厂区内二次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上门清运处理。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从产生到最终的处置过程均有严格有效的控制措施,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将选择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甲类车间、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加强车间、污水处理站及废水输送管线、事故应急池等的定期巡检及检漏监测,发现管线破损、防渗设施破损失效时,应及时加以补救,最大程度减少泄漏等造成地下水污染。定期监测地下水位变化动态和地下水质状况。综上,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中严格落实废水收集、治理措施,废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各废水收集管路应尽可能明管铺设,并聘请专业单位进行废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和施工,最大程度减少厂区内废水跑冒滴漏对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生产中加强废水收集、输送管道巡检,发现破损后采取堵截措施,将泄漏的废污水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处理处置各环节做好防风、防水、防渗措施,避免有害物质流失,禁止随意堆放、弃置、填埋;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二次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加强对厂区周围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定期监测,及时反馈污染控制信息,一旦发现土壤和地下水发生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改进与强化措施。
四、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包括废有机溶剂、原辅材料及对应产品。主要风险源包括丙类罐区、甲类车间、综合厂房B、甲类仓库、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等。通过采取事故防范、应急措施以及落实安全管理对策,落实生产车间及贮存车间的防漏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及减轻其危害,项目的风险影响处于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通过实行科学的管理体制和加强监督,该公司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几率和强度较小。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本评价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必须根****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工作。在施工过程、营运过程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消防和生产安全要求、以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对策建议。在此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可登录******公司网站(http://www.****.com/)查阅,****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公司、环评单位获得。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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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