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
报来《关于请求重新审批**市**区城镇排水排污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收悉。经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区城镇排水排污能力,改善人居环境、补齐排水防涝基础设施短板,我局已于2023年10月30日以《关于**市**区城镇排水排污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港区发改〔2023〕149号)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批,由于社会经济的变化、技术标准的更新,原则同意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调整优化。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市**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改造雨水管网37.23公里,现状管网清淤3.5公里,****泵站、雨水口、出水口、检查井及相关配套工程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雨水工程、****泵站工程、旧管拆除工程、管道清淤工程、道路破除及恢复工程及其他相关附属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7629.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405.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49.42万元,预备费1574.1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及地方配套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注销原港区发改〔2023〕149号文。
请据此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
****改革局接受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787;****纪委监委接受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12388。收信地址:**区龙**路88****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3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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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4日
****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印发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市**区城镇排水排污提升工程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工程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工程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及设备购置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等文件规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工程建设有限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单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单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