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7年办公楼配套服务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编号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本项目采购内容:****2025年-2027年办公楼配套服务
2、本项目预计采购含税总金额:196005.56元(含税)。
3、服务地点: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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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办公楼于2020年1月1日与****公司签署的配套服务合同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期限5年)。我公司办公楼所用的消防设施、供水设备、供热设备、供电设备、电梯需要进行日常监管及维护,日常产生的垃圾需要及时清运,****公司办公楼与瑞成观邑小区紧邻,存在与业主协调的问题。另外,以上消防、供热等设备,目前都与瑞成观邑小区共用。我公司办公楼重要设施及管道与小区一体化(消防、供热设备、供水二次加压泵、供暖换热站等都与瑞成观邑小区相通共用,地下车库与小区相连),因此,使用小区物业服务便于整体管理。综上原因,符合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情形,决定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29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省**市**区北凤道80号
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0316-****080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
项目联系人:王梓杨
电话:177****1051
邮箱:****@163.com
异议联系人:王梓杨
异议接收电话:177****1051
异议接收方式:【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163.com)提出】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