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园林绿化监管平台技术开发(委托)项目
竞价轮次 | |||
第一轮 | 2024-12-26 14:53:06 | 2024-12-30 14:53:06 | 00天00小时00分00秒 |
第二轮 | 2024-12-30 15:03:06 | 2024-12-30 16:03:06 | - - |
基本信息 | |||
采购单位: | **** | ||
联系人: | 任** | 联系电话: | 028 50530 |
供应商类别: | 软件制作 | 最高限价: | 489,000 元 |
资料费(报名费): (报名后线上扫码缴纳) | 0 元 | ||
项目概况: | 我公司拟在一名合格供应商处采购智慧园林绿化监管平台技术开发(委托)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合同模板。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满足用户需要。 |
工期要求 |
于签订合同之日 7 天内完成遥感专题、园林物联、业务审批分类板块的调研、开发、部署、调试并投入使用,于签订合同之日 30 天内完成全部系统的开发、部署、调试并投入使用。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公司经营范围包含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网络技术开发等相关描述。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社保证明)。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6.投标人(2023年1月—至今)具有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软件平台技术开发服务),在中选后需提供完成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7.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承诺函);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中选人严禁向招标人或其亲属以现金、礼品(快递送礼)、礼券等任何形式进行赠与。 10.若中选,请中选单位根据招标人要求(附件1)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盖鲜章(原件备查)。提交时间为招采平台公布中选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若不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视为中选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并将其纳入《**天府新区自主招标采购平台》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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