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镇介桥村安置房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12-26 14:55 至 2025-01-10 14:55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5700.00 | |||
地块规划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县**镇介桥村富长新村东侧 | |||
经度 | 114.693671 | 纬度 | 27.809672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8-28 至 2024-12-14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胡海晨 | 单位联系电话 | 181****5216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胡海晨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1****5216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严欣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2****1194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村委会 | |||||
报告主要结论 | 项目地块及周边相邻区域当前历史活动及现状未对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明显 不利的影响,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 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该地块可作为**县**镇介桥村安置房地块。主 要结论如下: (1)地块内无工业企业,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曾作为砖瓦窑场的粘土堆场 和成品砖堆放区,调查中未发现工业污染痕迹。通过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可知, 项目地块内余土来自 2022 年开挖准备建房所导致(项目地块已办理合法手续)。 调查地块外扩 500 米区域主要以居民区、学校、企业、厂房、水体、铁路、道路 为主,其中包含:富长新村、苑林大厦、安驰汽修厂、****小学、六三二处 火车货场、****学校、****公司、**县富祥废金属收 购厂、****机械厂、****箱包厂、**镇供电所、**市加裕科技、 星威全屋定制厂、**七仙女服饰、******公司、**博朗机械 ****公司。根据现场走访、访谈周边无潜在的污染源因此地块周边 500 米范 围内区域对调查地块污染影响较小。 (2)**县**镇介桥村安置房地块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 险废物、未发现排污管线、沟渠、未发现各类槽罐、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情 况。 (3)根据现场快速检测仪数据显示及分析可知,本地块内重金属检出浓度 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表 1 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土壤点位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与背景土壤点相差不 大,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综上所述,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区 域对地块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 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导则规范要求,本次调查活动可 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