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市**南路99号 | 8,992,880.00元 | ****开发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八期)升级改造项目:****880元 |
采购包1****开发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八期)升级改造项目):
服务类(****)
1-1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开发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八期)升级改造项目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我司承诺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我司承诺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我司承诺 | 批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我司承诺 | 8,992,880.00 |
采购人代表: | 郑青华 |
评审专家: | 陈琴 、 缪文 、 李力行 、 王宇辉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按中标总金额的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按中标总金额的1.1 %收取;500万元~1000万元,按中标总金额的0.8%收取;1000万元~5000万元,按中标总金额的0.5%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我司一次性付清。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福****公司****公司开户行:****银行****公司**市支行账 号:935********302889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开发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八期)升级改造项目:9.094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投标人“****集团****公司****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人与现场签到人员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的规定,资格审查不通过,视为无效投标;其余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均通过审查。
2、中标人:****,评审价格:****880元;
3、未中标人可至我司领取未中标人的评审结果排序情况告知函,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163.com。
名称:********开发区分局
地址:**市天**路18号
联系方式:0593-****789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福****公司
地址:鼓东街道营迹路69****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0593-****5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石仲/古晓丽/古雯
电话:0593-****555
福****公司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