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拟对****、****公司2025-2027****公司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司2025-2027****公司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一)采购内容:为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并积极响应国家关于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的号召,****、****公司拟通过公开招****公司为招标人提供2025-2027年度省内绿电服务。每年预估总用电量为15200兆瓦时,其中每年丰水期用电量7500兆瓦时(6月至10月),平水期用电量为2400兆瓦时(5月、11月),枯水期用电量为5300兆瓦时(1月至4月、12月)。共计1个包,设置1名中标人,按照电表所属情况分别与川南****公司、****公司签订合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项目性质:企业采购。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资格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能源局同意纳入售电侧市场主体目录的资格(提供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前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24年12月27日00时00分至2025年1月1日00时00****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z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上述网站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以“蜀道集采平台”系统自动生成账号为准)
投标人需备注:****、****公司2025-2027****公司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二)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月2日9时00分。
(一)开标地点:**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集团****中心开标室。
(二)评标地点:**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集团****中心评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5年1月1日23时59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以“蜀道集采平台”系统自动生成账号为准)
投标人需备注:****、****公司2025-2027****公司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十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
十二、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公司
通讯地址:**市**区长**路西段附三段106号
联 系 人:岳老师
联系电话:0831-****255
邮 箱:****@qq.com
代理机构:****
地 址:**市长江大道东段**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项目联系人:李游天
联系电话:0831-****151
电子邮件:****@qq.com
十三、投诉处理渠道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应按照本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3“投标人异议”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