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公司****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公司关于申请审批****24MW分散式风电项目66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收悉,****水务局组织专家及抚****审核中心组织召开了技术审查会议。抚****审查中心形成了《关于报送的报告》(抚水技审〔2024〕111号)(简称《审查意见》)。经研究,依据该《审查意见》,基本同意该《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组成
****24MW分散式风电项目66kV送出工程属**建设类项目。项目区位于**市清原县,由塔基及塔基施工区、施工道路区、牵张场地区、跨越设施区5部分组成,工程占地总面积8.54hm2。从占地性质看,永久占地0.52hm2,临时占地8.02hm2;从占地类型看,为林地、耕地。本工程挖填土石方总量为0.98万m3,其中开挖总量为0.49m3,回填总量0.49万m3,无外借方和废弃方。工程总投资2511.00万元。工程于2025年6月开始施工准备,2026年6月竣工。项目法人代表为叶旭东。以上建设内容和组成准确。
二、项目区概况
本项目属温带东亚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为6.9℃,多年平均降水量787mm,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174.1mm,年**时数2520.5小时,无霜期147天,冻土深度为1.69m,多年平均风速在2.0m/s。区域地带性土壤主要为棕壤。项目区域内植被属于长白植物区系,林草覆盖率达75.6%。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土壤侵蚀强度以轻度侵蚀为主,土壤侵蚀模数500t/(km2.a)左右,土壤容许流失量为200t/(km2.a)。项目区属长**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辽**地丘陵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确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为东北黑土区一级。
三、项目建设总体情况:
(一)基本同意重新复核后的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重新复核后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8.54hm2。
(三)基本同意重新复核后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东北黑土区一级,
(四)基本同意重新复核后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布设。
(五)基本同意重新复核后的水土流失预测方法、预测内容和预测结果,工程建设导致新增水土流失量440.17t。
(六)基本同意重新复核后的水土保持监测时段、监测内容和方法,监测时段为2025年6月至2026年12月。
(七)基本同意重新复核后的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70.4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为8.85万元、植物措施投资为6.18万元、临时措施投资为26.42万元、独立费用为17.81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1.40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2.48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5.24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4.50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4.19万元)、基本预备费为3.1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8.05万元。
(八)基本同意重新复核后的水土保持管理内容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