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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成镇美丽圩镇客厅建设工程立项的复函
****政府:
报来《关于东成镇美丽圩镇客厅建设工程申请立项的函》(东府函〔2024〕6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东成镇美丽圩镇客厅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为贯彻落实省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典型镇高质量发展建设,同意开展东成镇美丽圩镇客厅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1-440785-04-01-249264)的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工程场地位于******广场。工程包括:**占地面积约144平方米、建筑面积216平方米的两层钢结构房屋,以及房屋内部装修,**标识、高杆照明灯等建设。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
项目概算总投资217.0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188.20万元,设计费用5.27万元,监理费用6.21万元,预备费用10.33万元,其他费用7万元。资金来源: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与你镇自筹解决。
四、项目招标方式
项目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及《关于执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农村建设项目招标及采购相关工作指南〉有关问题的通知》(恩府办〔2020〕75号)执行。项目执行情况请书面报我局。
五、其他
项目由你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开工前未落实建设资金和用地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请按有关规定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及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此复。
附件:东成镇美丽圩镇客厅建设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室、纪委监委、财政局、自然**局、住建局、水利局、审计局、统计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