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信息科--血液透析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 15:1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1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1月16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地址:**区**路11****花园8幢101-2号三楼) | ||
预算金额 | ¥2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付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9-****88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黎阳镇鸿祥山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 0559-****9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区**路11****花园8幢101-2号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付工 0559-****88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信息科--血液透析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信息科--血液透析管理系统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 非政府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含不具有****公司、不含具备****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④****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总局网站、****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委员会。(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6日 至 2025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或发送至邮箱:****@qq.com)领取招标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6日 15点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6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地址:**区**路11****花园8幢101-2号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5.项目地点:**市**区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7.投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被授权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招标开启前到****会议室准时参加(以签到时间为准),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559-****130)提出投诉。
9.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黎阳镇鸿祥山路1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559-****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路11****花园8幢101-2号三楼
联系方式:付工 0559-****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工
电 话: 0559-****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