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项目名称 | 凤起江辰小区项目景观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凤起江辰小区项目景观工程 | |
标段编号 | ****01 | |
招标人 | 名称 | **璟****公司 |
地址 | ****广场A1座 | |
联系人及电话 | 赵工0553-****06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省**市**区渡春路1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唐晨、徐佳188****1228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 |
定标备选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报价(元) | ****2155.95 | |
项目负责人 | 胡** | |
证书编号:桂144********10303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43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1、**五象新区核心区商务街(住宅地块)园林景观工程;2、**家苑项目南标段景观绿化工程施工;3、**县县****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片区A区工程景观园林工程;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获奖 | 1、**市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邕江滨水公园东侧一三岸大桥):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2、**五象新区核心区商务街(住宅地块)园林景观工程:**建设工程“真武阁杯”(最高质量奖);3、**市清川立交工程(景观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建设工程“真武阁杯”(最高质量奖); | |
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市****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报价(元) | ****1515.28 | |
项目负责人 | 王洪 | |
证书编号:粤144********08629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43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1、高埗镇“一环亲水绿道”****泵站段)景观提升工程;2、**一环辅道(狮山段)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第二标段 狮山立交(不含)至官窑立交(不含)段);3、**空港******大道(原环岛路)续建(二期)和**风光带(二期)工程A段;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获奖 | 1、**市**古镇大道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024年度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2、**市**区南浦三桥工程(第一标段)施工总承包:2022年度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 | |
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报价(元) | ****3461.98 | |
项目负责人 | 高小飞 | |
证书编号:沪131********02155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43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1、**湖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湖公园工程施工项目;2、2017****开发区园林绿化提升、重要景观节点和标识牌(两路三湖)项目(一标段);3、赣江风光带南延工程(生米大桥至富山大道段);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获奖 | 1、****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2、**县桃新大道(昌南大道-南外环)**工程第一标段:杜鹃花奖;3、**轨道交通 18 号线一期工程南段(航头站-御桥站):**兰杯;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基准价:****7764.85元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