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24日挂牌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 | 地块位置 | 玛坑乡玛坑村 | 土地用途 | 采矿用地(地面生产用地及矿产品堆放)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1345.24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43 |
受让单位 | **** | 土地现状 | 净地 | ||
土地使用条件: | 详见附件1 |
地块编号 | 2024挂(玛坑)10号 | 地块位置 | 玛坑乡玛坑村 | 土地用途 | 采矿用地(地面生产用地及矿产品堆放)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26647.7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841 |
受让单位 | **** | 土地现状 | 净地 | ||
土地使用条件: | 详见附件2 |
地块编号 | 2024挂(玛坑)11号 | 地块位置 | 玛坑乡玛坑村、长峰村 | 土地用途 | 采矿用地(地面生产用地及矿产品堆放)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7116.58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225 |
受让单位 | **** | 土地现状 | 净地 | ||
土地使用条件: | 详见附件3 |
备注:
1.土地竞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竣工。
2.土地竞得人需在项目动工建设前依法依规取得环保手续以及做好竞得地块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洪水影响评价。
二、公示期: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县狮城镇桥南街112号
邮政编码:355400
联系电话:0593-****180
联 系 人:肖先生
附件:1.****关于**县玛坑乡A-01地块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周自然资规〔2024〕18号)
2.****关于**县玛坑乡A-02地块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周自然资规〔2024〕19号)
3.****关于**县玛坑乡A-07地块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周自然资规〔2024〕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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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