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通用资格条件
1.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响应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处罚期间内;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4) ****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二) 专用资格条件
1.响应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响应人需提供2021年至今类似业绩1项并提供合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