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发文时间 | 2024-09-05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中核**韦一村5MW乡村**分布式光伏复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准予许可决定书 |
中核(******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中核**韦一村5MW乡村**分布式光伏复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的函》(**新能源函{2024}3号)已收悉。我局组织对《中核**韦一村5MW乡村**分布式光伏复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县韦州镇,项目周边有国道、县道以及乡村道路经过,交通较为便利。
本项目为**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5MW(交流侧),实际装机为5.5055MWp(直流侧),主要建设内容为光伏发电单元2个、箱变2台、逆变器20台,地埋敷设10kV集电线路300m,**检修道路500m,**10kV并网预制舱开关站1座。光伏电站所发电量通过1回10kV送出线路接至汪家河110kV变电站10kV侧,送出线路单独立项,不在本项目建设范围内。
本项目总占地8.33h㎡,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灌木林地。建设期挖方量0.14万m3,填方量0.14万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1.06万元。项目计划于2024年9月开工,2024年11月完工,总工期3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8.33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26.1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33万元(已缴纳)。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公司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 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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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