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 |
《****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经嘉****委员会2024年第3次全体会议审议,原则同意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条文规定,现履行批前公示程序。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4日。公示期内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建议意见。 联系邮箱:****@163.com。 一、规划范围与规划期限 规划范围为市本级,包括中心**和下辖乡镇。 规划期限(2021-2035年)与市国土空间总规年限保持一致。 二、规划对象 规划对象包括学前段、义****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学校等。 三、规划目标 构建“三片区布局、均衡化配置、标准化建设、特色化办学”教育现代化总体格局,到2035年在全省乃至**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现代化,为我市加快打造****中心城市提供强力支撑。 四、规划策略和主要内容 按照2035年市本级常住人口210万人,结合千人指标,学位需求预测28.38万个,****学校(校区)348所、可提供学位28.06万个。 ****幼儿园布局。中心**内原则上5分钟公共服务圈布局1所幼儿园,中心**外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保留 1 ****幼儿园。规划201所,可提供学位5.82万个。其中:现状保留137所;按城镇开发空间**53所、改扩建11所。 **区:规划86所,可提供学位2.35万个。其中:现状保留55所,改扩建10所,规划**21所。 **区:规划67所,可提供学位2.06万个。其中:现状保留53所,改扩建1所,规划**13所。 经开区:规划48所,可提供学位1.41万个。其中:现状保留29所,规划**19所。 ****学校布局。中心**内原则上15分钟公共服务圈布局 1 所小学,2-4个15分钟公共服务圈布局1所初中,统筹服务半径要求。中心**外原则上每个乡镇保留1所小学和1所初****学校),根据生源情况设立或撤并教学点,生源逐渐下降区域采用跨乡镇办学模式统筹布局。规划127所,可提供学位17.58万个。其中:现状保留83所,规划建设44所。 **区:规划56所,可提供学位8.08万个。其中:完全小学32所,****学校10所,完全初中14所。其中:****学校35所,****学校21所。远期撤并6所。 **区:规划42所,可提供学位5.34万个。其中:完全小学24所,****学校10所,完全初中8所。其中:****学校31所,****学校11所。 经开区:规划29所,可提供4.16万个学位。其中:完全小学16所,****学校6所,完全初中5所,****学校2所。其中:****学校17所,****学校12所。 ****学校布局。规划19所、可提供学位4.63万个,渡峰期间最大可提供学位5.11万个,其中:现状保留11所、**5所、校内挖潜3所。 ****学校布局。规划1所,为市属 1 所现状保留,可提供学位280个。按常住人口每20万人布局1****学校的要求,三区利****学校**各统筹谋划1所。 七、实施措施 一是加强跟踪评估,实施动态监测。二是加强经费保障,按财力可能,多渠道筹措资金。三是强化联动机制,完善用地联审联批和论证制度,发挥专规引领和刚性约束,确保规划落地实施。 附件:《****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规划图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