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集土告〔2024〕拍字第87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政府审核,安**递****经济**社、安**灵峰****经济**社、****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四宗地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地使用权。受委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宗地编码) | 坐落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产业准入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
AJJT2024-232 | 安**递铺街道**线以东大**安置区以北一号地块 | 递铺街道三官村 | 工业用地(家具制造业) | 6593 | 详见《出让须知》 | 1110 | 230 | 2-3.5 | 45%-60% | 不低于三层且原则上不高于24米 |
AJJT2024-233 | 安**递铺街道**线以东大**安置区以北八号地块 | 递铺街道三官村 | 工业用地(家具制造业) | 4705 | 详见《出让须知》 | 812 | 170 | 2-3.5 | 45%-60% | 不低于三层且原则上不高于24米 |
AJJT2024-234 | 灵峰街道龙王溪东侧一号地块 | 灵峰街道**园村 | 餐饮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98 | 详见《出让须知》 | 13 | 3 | 0.5-1.0 | / | 建筑高度不高于12米、局部点状可突破但不得超过18米 |
AJJT2024-238 | 安**灵峰街道剑山村湿地公园四号地块 | 灵峰街道剑山村 | 公园绿地 | 14702 | 详见《出让须知》 | 1103 | 230 | 0-0.05 | ≤5% | 12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拍卖方式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省自然**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四、拍卖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拍卖报名时间:2025年1月5日9:00至2025年1月15日16:00。
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16:00(银行到账时间)。
拍卖开始时间:AJJT2024-232:2025年1月16日9:00。
AJJT2024-233:2025年1月16日9:30。AJJT2024-234:2025年1月16日10:00。
AJJT2024-238:2025年1月16日10:30。五、竞得人确定方式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
商务条件: AJJT2024-238地块为公园绿地,在项目建成后须免费对公众开放,凡竞买人报名参加该地块的竞买,即视为同意以上条件。
有关地块的详细资料、规划控制文本等其他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登录**省自然**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联系人(自然**主管部门): 万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0572-****625
联系人****交易中心): 胡女士、黄女士 ,联系电话:0572-****118
联系人(出让人): 安**递****经济**社 ,联系电话:135****7800;
联系人(出让人): 安**灵峰****经济**社 ,联系电话: 198****8999;
联系人(出让人): **** ,联系电话:135****2655;
****规划局
****交易中心安**递****经济**社
安**灵峰****经济**社
****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