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织里一号等经营性资产2025年度招商宣传广告高铁站墙面立柱广告位采购项目
一、招标人名称:****
二、项目名称:织里一号等经营性资产2025年度招商宣传广告高铁站墙面立柱广告位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1 | 织里一号等经营性资产2025年度招商宣传广告高铁站墙面立柱广告位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 1 | 项 | 75万元 |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申请理由:
织里一号等经营性资产2025年度拟在小张交通热线、高铁站墙面立柱广告位、市区商圈液晶屏等媒介投放广告,促进市场招商,同时增加客源量,给商户树立信心,形成市场良性发展。
其中织里一号等经营性资产2025年度招商宣传广告高铁站墙面立柱广告位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由于**权属原因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形式,本次需采购租赁的**高铁站墙面立柱广告位产权所属方****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已于2022年6月30日将上述广告位使用权出租给****,广告位使用权限期限为3年,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故只能向****进行租赁。****集团及其它经营性资产招商、宣传。
综上所述,织里一号等经营性资产2025年度招商宣传广告高铁站墙面立柱广告位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符合《**市国有企业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采购标的只能从某供应商获得,或者某供应商拥有与采购标的相关的专属权,不存在其他合理选择或替代物,也不可能使用其他任何采购方式”,建议****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六、拟定投标人:
****;
七.论证专业人员信息: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沈竹林 | 高级工程师 | **市电子信息工程学会 |
柴小英 | 高级工程师 | ****医院 |
陆剑芬 | 高级工程师 | ****事务所有限公司 |
八、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9日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点:**省**市**区织里镇佛仙路288号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72-****677
2、代理机构:****
地点:**省**市******花园小区1幢2楼
联系人:沈雍
联系电话:0572-****851
3、监督小组:****监督小组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地址:**省**市**区织里镇佛仙路288号
电话:0572-****987
十一、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