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炼油中间罐区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大南****服务中心办公楼A206,****环境局****分局,邮编:515235
联系电话:0663-****825 传 真:0663-****8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炼油中间罐区扩容项目 | **** | **市大**石化工业区****厂区内 | ******公司 | 项目位于****厂区内,在**石化炼化厂区内预留用地进行储罐改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4座储罐,总罐容12.6万m3,包括2座3000m3液化石油气罐、4座10000m3重整生成油(兼C8芳烃、重石脑油)、6座10000m3轻石脑油罐(低压拱顶罐)、2 座10000m3催化汽油罐,配套公用设施及辅助设施。项目不新增对应物料周转量,仅通过新增罐体提高物料存储周期。项目总投资46757万元,环保投资2771.5万元。 | 1.大气方面。施工期对施工场地洒水,用帆布覆盖易起扬尘的物料等;运营期废气依托现有环保设施处理后,排放浓度执行相应文件标准限值要求。 2.水环境方面。施工期泥浆水、建材清洗废水及路面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再利用等;运营期新增储罐产生的储罐切罐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依托现有含油污水池预处理后,****处理场处理后部分回用,无法回用的浓盐水部分经高含盐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达标后通过工业区海洋放流管排放。 3.噪声方面。施工过程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操作时间,控制同时作业的高噪声设备数量等;运营期优选低噪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减振机座、加装减振弹簧和橡皮垫等减振降噪措施等。 4.固废方面。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不能回收应委托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运营期危废由厂内固废焚烧系统处置或外委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环境风险方面。设置围堤,导流地沟和集液井,导流地沟和集液井作重点防渗处理,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