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19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652
通讯地址:长**斑竹路30号****综合环评股(104室)
邮 编:644300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长**城乡****水厂及管网) | **省**市长**梅硐镇、**镇、龙头镇、铜锣镇、井江镇、**镇、竹海镇、**镇、老翁镇、梅白镇和古河镇等乡镇 | 长****公司 | **清****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取水泵房、净水厂和管网工程,取水泵房设计规模为7.35万m3/d(含5%净水厂自用水系数),净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7万m3/d,管网工程包括取水管道、输配水管道及加压站。其中:取水管道总长955×2m;主干管总长36.53×2km,共布置7条支管、12条分支管,总长124.089km;**12个加压站、改建1个加压站。 | 大气污染物:施工期作业场地设置围挡、围护材料,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土石方及材料堆放场地进行遮盖;成品沥青采用****净水厂进行道路摊铺;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机械及运输车辆定时保养;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臭氧制备及臭氧接触池尾气经臭氧尾气消除系统处理后排放;脱泥工序臭气采用污泥池加盖封闭抑制臭气污染。 水污染物:施工期混凝土养护废水、车辆轮胎、车身冲洗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管道试压废水经分段沉淀处理后就近排入农灌渠,用作农灌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为农肥。****水厂滤池的初滤水、反冲废水收集后回流至配水井;沉淀池排泥水经浓缩池浓缩后回用;加药加氯间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经管道送至配水井回用;化验室清洗废水调节pH进入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化 粪池处理****处理厂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减噪、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厂房及泵房密闭隔声等措施减小噪声污染。 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废弃泥浆分类收集后运至指定堆场;弃渣摊铺堆在管线附近低洼区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运营期化验室废液、危化品废包装、维修废物密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污泥压滤脱水后外售综合利用;非危化品废包装****收购站;滤池废滤料(活性炭、石英砂)、空压机废物(废干燥剂、废吸附剂、废滤芯)、全自****设备厂家定期维修、回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