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公告开始时间:2024-12-26 公告结束时间:2024-12-30
本 ****中心**项目(****),****委员会评审,确定【001】****中心**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中心**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 ****63623 | 合格 | 100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 李梅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浙133********01573、 浙**B(2008)****311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76-****0031
招投标监督部门:****建设局
废标原因及依据: |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公司 | 在资信标评审中发现,电子投标文件中**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中无序号8自查内容,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1项规定。 | 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条款作无效标处理。 |
****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 | 技术文件得分排名靠后的T家(T=Sx10%=23x10%,T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1位四舍五入,即T为2。)技术文件不予通过。 | 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技术文件不予通过,技术文件不予通过的投标人予以淘汰,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阶段(含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审,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
****公司、****集团****公司 | 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排名靠后的K家(K = Jx10%=21x10%,K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1位四舍五入,即K为2)项目负责人答辩不予通过。 | 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答辩不予通过,项目负责人答辩不予通过的投标人予以淘汰,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
****集团有限公司 | 在商务标评审中发现,电子投标文件中工期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条款作无效标处理。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576-****8517
招 标 人:****
地 址:**市玉城街道珠**路28号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0576-****003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玉城街道**路142-50号301室
联 系 人:张仙花
电 话:139****7378、0576-****7575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 标 人:****(盖章)
监 督 部 门:****建设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