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使用权拍卖公告
我中心委托****定于2025年1月7日9:00时在**市**县都城镇二环西路45****中心三楼左侧会议室,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租赁使用权5年:
1.**县都城镇**塘****商铺:
商铺、基底面积60.81㎡,建筑面积228.29㎡,评估费500元。原租户:申达炽。
参考价:770元/月租金,保证金2000元。
2.都城镇新生东路竹苑楼首层第1卡商铺:
商铺、基底面积40.13㎡,建筑面积40.13㎡,评估费600元。原租户:叶宇连。
参考价:900元/月租金,保证金2000元。
特别约定:
(1)租赁期限:5年,拍卖租赁成交后以租赁人与承租人签订合同为准,租期内租金不升浮。新承租人给予一个月装修期,装修期间不收取租金。新承租人须给予原租户1个月的清货搬迁期,期间租赁人按原合同租金收取。
(2)租赁用途:商业。****网吧、游戏机室、产生大噪音,易燃易爆、化工及污染环境的行业。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房屋财产保险,有关手续到****公司代理,保险费由承租人负责承担,保险单必须注明租赁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3)原租户在同等价格具有优先租赁权(原租户参与竞拍原租赁标的享有优先权,****商铺则无优先权)。
(4)拍卖成交后5日内承租人须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计算方式为拍卖成交价的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和1000元水、电押金,租赁期满后收款人不计利息退还承租人。
(5)本次评估费由新的承租人承担,详见各标的。评估费由拍卖人代收代支。
(6)拍卖租赁成交后承租人按租赁年限成交总价的(含递增)5%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即(成交价/月/年×租赁年限含递增)×5%=拍卖佣金额,拍卖当日起3日内缴清,逾期按违约处理。
(7)租金收缴方式及其他事项按拍卖标的清单、特别约定、拍卖规则、租赁合同约定执行。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有意者,2025于1月6日17:00时前将保证金转账至以下账户。户名:****;账号:8002 0000 0135 43727;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备注用途: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勿现金存入)。
个人持身份证;组织机构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保证金转账单、公司公章、复印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1月3号和6号看标的物。
资料索取查看地址:
1.****政府门户网站
2.**市**区**西路83号三楼 0766-****226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