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编制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事项的土地估价报告【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南安路6巷13号,52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公开选取【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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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事项的土地估价报告【**市**区会城**路6巷13号,52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 | ||
出具土地评估报告 | ||
完成土地评估,向采购方提交壹份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书》(含《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及壹份扫描电子报告。 | ||
否 | ||
平方米(52平方米) | ||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执业(职业)人员要求 | ||
已在服务机构工商登记所在地的省级自然**主管部门进行土地估价机构备案。 | ||
无 | ||
中选确认评估机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因业主原因延迟则期限相应**)。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估价服务费=该项评估工作的基准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30%(估价服务费按补缴土地评估值作计算依据,折后估价服务费不足1千元的,按1千元计算)(含税全包价)。按项目结算,在中标人提交土地估价报告书后原则上1个季度内办理支付手续,具体到账日期以采购人办理时间为准。 | ||
否 | ||
是 | ||
2024-12-30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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