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餐饮服务 需求描述: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职工工作日午餐供应送餐服务,由供应商负责提供厨房员工和服务人员,负责采购人食堂和人员日常管理,保证就餐人员按时就餐,做到及时、卫生、安全、营养、节约、热情、周到,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考核。 | 750,000.00 元 | 1(项) | 750,000.00 元 |
1.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须上传响应文件一份。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3.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
1.午餐供应送餐服务考核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本采购文件规定和采购合同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出现与投标时响应文件要求不一致,诸如到场人员数量不足,人员持证情况不符等情况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午餐供应送餐服务日常管理由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满意度测评(表1),测评结果可作为续签服务的依据之一。
各供应商投标报价以75万元进行填报,否则按废标处理。响应报价为供应商提供午餐供应送餐服务的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奖金、社会保险费、食品安全责任险、意外伤害险及辞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劳动保护用品(服装费)、餐饮制作工具和服务保洁工具及其修理费、食材采买及加工费、饭菜保温设备费用、人员培训费、水电燃气费、垃圾处置费、清洁费、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费,工伤(亡)事故和各种不可预见损失等风险费用、加班费(双休日 法定假日 超时)补助费及各种应急性工作费用、成交供应商的运输、装卸、利润、税金、各种风险损失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1.中标报价不作为结算金额,按自助餐实际就餐人数、桌餐数实行结算。
2.餐费实行月结形式,价格为每人每餐18元,晚餐每人每餐20元,吃饱不浪费为原则。
3.每月月底,供应商将用餐统计人数提交采购人核实,双方核实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开具本月用餐所产生的费用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为供应商办理费用支付事宜,支付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顺延)。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