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93087E/2024-112927
2024年12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环境局**分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12-23 09:1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0万个塑料相框工艺品生产项目 | **市**市灵洞乡****创业园 | **** | ****主要从事塑料相框的生产,进驻**市灵洞乡亦家小微科技企业园,配套挤出机、烫金机、切割机等设备,实施“年产300万个塑料相框工艺品生产项目”。目前该项目****改革局立项备案(项目代码:**** | 无 | 企业承诺做到环评中所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 | 废气:挤出废气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粉尘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水:****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①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②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噪声值偏高的设备应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2 | 年产1000万米引出电线项目 | **市**市灵洞乡****创业园 | ****材料厂 | ****材料厂主要从事引出电线的生产,进驻**市灵洞乡亦家小微科技企业园,配套挤出机、复绕机等设备。目前该项目****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410-330781-04-01-732764 | 无 | 企业承诺做到环评中所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 | 废气:挤出废气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①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②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噪声值偏高的设备应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3 | **利源建材年产5万吨柔性瓷砖粘结砂浆项目及干粉砂浆技改项目 | **省**市**市灵洞乡平园村 | **市****公司 | 为顺应企业发展需求,企业计划总投资1190万元,在现所租用的厂区和新租用的厂房内放置机器人码坯机、双轴搅拌机、脉冲除尘器等设备,实施年产5万吨柔性瓷砖粘结砂浆项目及干粉砂浆技改项目。项目于2022年4月28日****信息化局立项备案,备案号:2211-330781-07-02-933424(详见附件1)。本次项目新增年产5万吨柔性瓷砖粘结砂浆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全厂总生产规模为年产60万吨干粉砂浆、年产60万吨矿渣微粉、年产5万吨轻质石膏砂浆和年产5万吨柔性瓷砖粘结砂浆。 | 无 | 环保投资是实现各项环保措施的重要保证。为了使该项目的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企业应该在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上投入一定资金,以确保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措施到位,使环保“三同时”工作得到落实。 | 整形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8)排放; 搅拌包装入仓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9)排放;新增的食堂油烟经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后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汽车运输废气产生量较少,要求地面硬化处理,且将定期洒水保持路面湿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车辆、地面清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不够时添加;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清运做农肥施用,不外排,远期经预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经******处理厂处理后外排**江。******处理厂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的规定,其余指标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江。三、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四、噪声:隔声降噪设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2728
通讯地址:**市**路500****中心****环境局**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