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11-4N油田WZ11-4N-A4S1调整井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2-26
项目名称 | ****油田****-A4S1调整井项目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桂西海域,东北距涠洲岛沿岸最近距离约44公里,东北距**市沿岸最近距离约79公里。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20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茂 |
联系人 | 张喜东 | 联系电话 | 0759***0476 |
项目投资(万元) | 4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3-01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50 海洋矿产**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项中海洋油气勘探工程;不在环境敏感区内且排污量未超出原环评批复排放总量的海洋油气调整井工程;为油气开采工程配套的海底输水及输送无毒无害物质的管道、电(光)缆原地弃置工程。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油田群,位于中国**北部湾海域,油田群范围为东经108°16″~108°50″,北纬20°12″~21°50″。油田群东北距离****市西南约80km,距离涠洲岛西南约37km,所处海域水深约34~40m。拟在**** WHPA平台实施1口调整井****-A4S1,拟采用**四号或海洋石油931或海洋石油945或奋勇或国海国富或海洋石油944等相近作业能力的钻井平台进行钻完井作业。作业位置:东经108度45分15秒,北纬20度45分19秒,作业周期约20天。 二、本次1口调整井在钻完井期间采用海水般土浆水基钻井液、海水聚合物水基钻井液和PDF-MOM油基钻井液,预计共产生非油层水基钻井液400立方米、油基钻井液275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井液钻屑130立方米、油基钻井液钻屑200立方米。符合排放标准的水基钻井液和钻屑处理达标的排放,处理不达标的运回陆地处理,钻屑最大排放速率131.7立方米/天,水基钻井液最大排放速率出现在钻井结束后的一次性排放,最大排放速率约35立方米/小时;油基钻井液全部运回陆地处理。 三、本次1口调整井项目钻井液、钻屑排放不超过以下环评批复的总量:《涠洲油田群调整井项目(WZ6-13A1S1等31口调整井)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号:环审〔2020〕130号。(1)该项目共31口井,其中WZ6-9/6-10 WHPA平台5口,WZ6-13WHPA平台3口,WZ6-1WHPA平台1口,WZ12-1W WHPA平台3口,WZ12-2WHPA平台2口,WZ12-2 WHPB平台6口,**** WHPA平台5口,WZ11-2WHPA平台1口,WZ11-1N WHPA平台3口,WZ6-12平台共2口。已完成12口井,剩余19口井。**** WHPA平台完成1口井,剩余4口井未实施,分公司承诺**** WHPA平台4口井不再实施,使用该平台剩余量实施****-A4S1。(2)该项目31口井批复的产生总量:非油层水基钻井液8907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5157立方米、油基钻井液10182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井液钻屑6257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钻屑443立方米,油基钻井液钻屑2734立方米;已完成的12口产生量为:非油层水基钻井液2048.73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270立方米、油基钻井液3458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井液钻屑1197.44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钻屑35立方米,油基钻井液钻屑1189.86立方米;该环评剩余的产生总量为:非油层水基钻井液6858.27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4887立方米、油基钻井液6724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井液钻屑5059.56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钻屑408立方米,油基钻井液钻屑1544.14立方米;(3)**** WHPA平台5口井批复产生量为:非油层水基钻井液1444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1308立方米、油基钻井液1478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井液钻屑829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钻屑104立方米、油基钻井液钻屑306立方米;该平台已实施1口井,产生量为:非油层水基钻井液280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270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井液钻屑78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钻屑35立方米。该平台剩余量为;非油层水基钻井液1164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1038立方米、油基钻井液1478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井液钻屑751立方米、油层水基钻井液钻屑69立方米、油基钻井液钻屑306立方米。(4)本次****-A4S1在**** WHPA平台实施,预计产生量为:非油层水基钻井液400立方米、油基钻井液275立方米、非油层水基钻井液钻屑130立方米、油基钻井液钻屑200立方米;钻井液和钻屑总产生量不超过该环评报告表批复的**** WHPA平台产生总量。 四、平台为一座导管架井口平台,于2008年建成,平台不设油气水分离设施。平台所产物流通过海底管道混输至WZ12-1PUQB和WZ12-1PUQ平台处理。本次调整井项目投产后,生产定员不增加。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机械和船舶产生的废气采取使用污染物排放合格的船舶及含硫量合格的船用燃油措施后通过排气管道排放至大气环境。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约1100立方米)采取经钻井平台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措施后通过钻井平台排放口排放至海。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运营期含油生产水采取经海管输送到WZ12-1PUQ/PUQB/WHPC平台生产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措施后通过平台排放口排放至海,部分含油生产水通过生产水处理装置达标后回注地层。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食品废弃物、工业垃圾、危险废弃物等分类回收用专用的垃圾箱运回陆地处理,其中危险废弃物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本井位于桂西海域,符合《**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及《**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在该海域发展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发的要求,位于《**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 》之外。本井勘探范围北部湾二长棘鲷长毛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处于二长棘鲷产卵场、绯鲤类产卵场和蓝圆鲹产卵场内,离其它保护区及渔业产卵场较远。正常作业不会对其造成影响。1.施工期:进一步优化钻井作业计划,尽量缩短调整井的施工期;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海;钻井液675立方米(水基钻井液400立方米、油基钻井液275立方米)和钻屑330立方米(水基钻井液钻屑130立方米、油基钻井液钻屑200立方米),符合排放标准的水基钻井液和钻屑处理达标排放,处理不达标运回陆地处理;油基钻井液全部运回陆地处理。严格控制钻井液和钻屑的排放速率,其排放时间应避开所在北部湾二长棘鲷长毛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核心区特别保护期(1月15日至3月1日)。2.运营期:加强运营期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监测。作业单位已制定了完善的溢油应急计划,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 ||
承诺:**** 李茂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茂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52。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