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概况
**市****公司地块位于**市**市沙溪镇**街64号,租赁太****公司整个厂区。东侧为空置厂房;****停车场,隔路****中学,西侧为******公司、**市华俊****公司、东晖家纺厂;北侧为农田。占地面积为 4652.8m2。地块历史上1987年之前为农田;1987年-2000****塑料厂,2000年地块卖给太****公司;2000 年-2006 年,地块内为太****公司、**市蔚蓝纱线厂(租赁太****公司);2006年-至今,地块内为**市****公司(租赁太****公司)。目前,地块内构筑物未拆除,部分设备已搬离。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现场踏勘时地块内未见外来堆土和固体废物;地块内无刺激性气味且无异味,整个区域未发现异常颜色及气味土壤。
(二)地块历史及现状
地块历史上1987年之前为农田;1987年-2000****塑料厂,2000年地块卖给太****公司;2000 年-2006 年,地块内为太****公司、**市蔚蓝纱线厂(租赁太****公司);2006年-至今,地块内为**市****公司(租赁太****公司)
(三)地块规划
无详细规划
(四)污染识别
地块内主要****塑料厂、太****公司,太****公司、**市蔚蓝纱线厂、**市****公司。涉及潜在特征污染物包括石油烃(C10-C40)、铝。地块周边生产型企业主****、**市沙溪利泰惠乐并线厂、****纺织品厂、******公司、 **市华俊****公司、****家纺厂、****配件厂、****公司、******公司、瑞景盛****公司、太****公司、****公司、****公司,非生产区域主要涉及办公楼、博雅幼儿园、仓库、停车场及空置厂房,涉及潜在特征污染物包括石油烃(C10-C40)
(五)调查结果
地块土壤样品检出pH 值范围 8.40~8.67 之间;检出的 6 项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铝、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样品中检测的重金属(六价铬)、27项 VOCs 和11项SVOC均未检出。
7项重金属检出6项(铜、镍、汞、砷、镉、铅),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水质标准。
地下水未检出项六价铬,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水水质标准要求。
地下水样品检测的27项VOCs和11项SVOCs均未检出,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水质标准。
检出的潜在特征污染物铝浓度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水水质标准要求,石油烃(C10-C40)浓度未超过《**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 号)第二类用地筛选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