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绍柯集土告〔2024〕拍字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省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人民政府审核,****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漓渚2024-08地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委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土地 坐落 | 出让 面积(㎡) | 用地性质 | 建筑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建设工期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
1 | **漓渚2024-08地块 | **农田,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空地 | 7046 | 农村产业用地(物流仓储) | 13387.4-16205.8 | 1.9-2.3 | 40%-50% | ≤10% | 50年 | 3年 | 681.77 | 137 |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成交地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地块工程建设标准按照《**区工程建设提标规定》(绍柯建[2018]121号)文件精神执行。
◆地块涉及地面沉降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应用按照“绍市土资**[2018]27号”文件执行,受让人须按照地面沉降危险性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落实地面沉降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名开始日前仍欠交土地出让金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如竞买申请人竞****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为100%。
三、拍卖方式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四、拍卖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9:00至2025年1月15日17:00 。
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
拍卖开始时间:2025年1月16日9:30 。
五、竞得人确定方式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交易不设置底价,地块的增价幅度为2万元或2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竞买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参照执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二)竞得入选人应当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随带单位公章并持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和审核资料(详见出让须知),到**市****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后,竞得人须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三)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通过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竞得入选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幅地块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还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四)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清(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约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
(五)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后抵充土地出让金,不按约定时间交纳出让金的,竞买保证金首先抵充滞纳金;如竞得人成交后无违约情形的,按规定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合同签订后,受让人有违约情形的,定金不予返还,并按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未竞得人所交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具体可咨询**市****六楼603室(诸女士 电话:0575-****8500)。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银行账户。如有违约情形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如有不明,对出让地块情况的有关问题可咨询****规划局****政府;对竞买规则和**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的有关问题可咨询**市****。
联系方式:
****规划局**分局(**区群贤路2432号****规划局**分局3205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75-****6682
叶女士 电话:0575-****7206
****(**市**区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6楼621室)
联系人:严先生 电话:0575-****8505
田先生 电话:0575-****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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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75-****1697 136****2624
七、媒体发布
本公告在《**日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com)、**市****网站(http://www.****.cn/col/col****072/index.html)等媒体发布。
****规划局**分局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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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