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吾悦广场南地块住宅一期供电内外线工程变压器采购招标公告
****广场南地块住宅一期供电内外线工程变压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
发布日期:2024-12-26 16:35
项目编号: XZP202****600447
项目名称: ****广场南地块住宅一期供电内外线工程变压器采购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广场南地块住宅一期供电内外线工程变压器采购(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1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约151万元 |
范围 | ****广场南地块住宅一期供电内外线工程变压器采购;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 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4、所投产品需取得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5、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 服务的; 6.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 暂停期内; 6.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8 投标人自 2021年12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12-26 09:00 至 2025-01-02 17:00 |
获取方式 | 请申请人于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地址:****科技园K座一区205房间)购买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请事先电话预约时间)。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1-06 10:20 |
递交方式 | 纸质版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5-01-06 10:20 |
开标地点 | ****科技园K座一区209房间 |
其他
1. ********广场南地块住宅一期,已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对****广场南地块住宅一期供电内外线工程变压器采购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市**广源路与复**西路交叉口; 3.2 合同估算价:约151万元。 3.3 招标范围:设备生产、供应(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运输、下力及其人身、设备等安全责任与保险、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详见货物清单供应。 3.4 工期要求:3日历天。接到招标人就供货所发通知后的3日内交货并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3.5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满****公司 501 号文件,****公司验收通过。 备注:投标人选用变压器设备需品牌、性能、质量均满足国家合格标准且满足苏电运检[2016]501 号文及**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3.6质保期要求:不低于两年(从货物通过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5.2、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 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5.4、所投产品需取得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5.5、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 服务的; 5.6.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 暂停期内; 5.6.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6.8 投标人自 2021年12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开户名:**** 开户行:交通银行**矿大支行 账户号:323********3000690482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不得参加投标报名。 (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请申请人于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地址:****科技园K座一区205房间)购买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请事先电话预约时间)。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10时20分。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上发布。 11.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 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招标人:**** 地址:**市**广源路与复**西路交叉口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1****0008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地址:****科技园K座一区203房间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80****1900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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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广源路与复**西路交叉口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31****00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科技园K座一区203房间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80****1900
电子邮件:****@yeah.net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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