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补划新增耕地种植管养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政府购买补划新增耕地种植管养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财政局关于2018-2019****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购买补划新增耕地种植管养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工作地点:光****社区木墩旧村旁 (二)服务内容; 完成约7.91亩耕地种植管养工作,具体需求如下: 1.种植农作物:需求约20000株农作物幼苗完成种植并施肥,种植种类初定为番薯苗; 2.水源供应:耕地附近无水源,需送水车运水浇灌。需每2天完成所有农田浇水1次。 3.人员支持:安排至少1位工作人员每2天完成一次农田浇灌; 4.其他设备:根据耕地现场种植养护需求自行安排其他管养设备(农家肥、水管等)。 (三)工作要求: 1.入场后2天内完成成苗种植工作; 2.必须确保已种植的农作物存活。且长势良好。 |
项目预算金额:30,00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地址: **省**市****花园
联系人:彭海达
联系电话:****8217、135****3373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6日
备注: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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