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项目****改革局以慈发改审〔2024〕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年处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5万吨,采用“低温热分解+三级逆流漂洗+废水分质结晶提盐”处置工艺,主要建设内容为日处理150吨垃圾焚烧飞灰低温热分解处理线、热解灰渣仓和辅助系统,以及一条飞灰水洗处理线,并配套建设水洗液处理系统以及分质结晶提盐生产线。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322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7045万元。建设地点:****开发区。
2.2招标范围:项目所有生产设施、公用设施、辅助设施、建构筑物、道路、综合管线等工程设计,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及竣工图,编制项目概算及相关文件(包括项目必要的专篇设计)。设计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服务期限:(1)初步设计:自委托合同签订且提供必要支撑性技术资料(地质勘察报告、低温热分解资料、飞灰水洗资料)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2)施工图设计:自初步设计完成之日起6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3)竣工图:自招标人发出竣工图编制通知且具备编制条件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竣工图;(4)施工阶段全过程现场配合服务,直至竣工结算审定为止。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的设计深度,并经招标人组织的有关施工图评审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4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行政区域内投标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违法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月03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1月16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方淞路1188号
联系人:连启臣
联系电话:0574-****1680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大厦19楼1920室
联系人:史梦铅、董成浩、潘萍霞、马森、沈鑫侃、戴太敏
联系电话:0574-****8907
监管部门:**市****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