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再生铝合金锭、铝棒10万吨及再生锌合金锭3万吨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83MA32LWFF4E | 建设单位法人:杨泉锰 |
杨泉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新镇南金村海西再生**产业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再生铝合金锭、铝棒10万吨及再生锌合金锭3万吨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4-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40-C3240-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新镇南金村海西再生**产业园 |
经度:118.35897 纬度: 25.0662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31 |
泉南环评〔2022〕书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5-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60 |
130 | 运营单位名称:**** |
****0583MA32LWFF4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583MA32LWFF4E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公司 |
****0504MA3462M393,****0108MA35L3U6XM | 竣工时间:2024-05-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34984.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再生铝合金锭、铝棒10万吨及再生锌合金锭3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再生铝合金锭、铝棒5万吨及再生锌合金锭1.5万吨 |
分阶段建设,分阶段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外购废料—光谱仪检验—机械分选—人工分选—投料—熔化—扒渣—精炼—扒渣—铸锭、叠锭—检验—成品铝合金锭;外购废料—光谱仪检验—机械分选—人工分选—投料—熔化—扒渣—精炼—扒渣—铸棒—锯切—检验—成品铝棒;废锌—光谱仪检验—熔化—检测—精炼—检测—铸锭—叠锭—成品锌合金锭 | 实际建设情况:外购废料—光谱仪检验—机械分选—人工分选—投料—熔化—扒渣—精炼—扒渣—铸锭、叠锭—检验—成品铝合金锭;废锌—光谱仪检验—熔化—检测—精炼—检测—铸锭—叠锭—成品锌合金锭 |
现阶段未建设铝合金棒生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厂区应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行雨污分流,收集管网应达到防雨、防溢流、防渗漏的要求。项目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处理厂前,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应符合GB31574-2015《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直排限值及GB5084-20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旱作标准后可用于林地灌溉,并做好浇灌区土壤的监测;远期,生活污****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废气污染,配套符合技术标准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及排气筒,并规范化排放口建设,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GB31574-2015《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GB31574-2015《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生产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应进行消声防振处理,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振动污染。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及修改单相关要求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转运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沉淀池沉渣及废滤袋进行固体废物性质鉴别,鉴别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一般固废集中收集中无害化处理,贮存场应满足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要求,严禁随意倾倒、弃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SO2:9.6465t/a、NOx:9.6465t/a。你单位应严格履行承诺,在按规定程序依法取得以上排污权指标并申领排污许可证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做好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配套建设容积不低于72m3的事故应急池。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及土壤监测点,并按监测要求开展监测。一旦发生监测指标值明显高于本底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对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影响。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各车间边界外延100m区域,应同时满足规划环评关于工业用地与居民用地之间环保防护带425米的要求;****政府做好防护距离规划控制工作,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住区、医院、学校、食品工业等环境保护目标。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收集管网可达到防雨、防溢流、防渗漏的要求。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喷淋废水经处理后重新回用作喷淋用水补充水,不外排;现阶段区域污水管网尚未完成,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现场监测,生活污水中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均符合GB31574-2015《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直排限值及GB5084-20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旱作标准后可用于林地灌溉。由于现阶段工程调试时间较短,生活污水对浇灌区土壤的影响尚不具代表性,因此,未进行浇灌区土壤的监测,公司今后自行监测时补充开展监测。项目再生铝生产废气采用“重力沉降室+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再生锌生产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两股废气再经过同一套碱液喷淋塔进行处理,尾气通过29m的排气筒排放。经现场监测,项目废气均可达标排放。项目已采取生产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等措施,经检测,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已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厂内已配套建设危废暂存间。厂内危废暂存间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现阶段沉淀池沉渣及废滤袋未进行固体废物性质鉴别,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厂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项目已于2022年6月28****中心获得SO2及NOx两种污染物的排污权,**省排污权指标交易凭证编号223********895、223********896、223********914,根据监测,本次验收二氧化硫排放量为6.4964t/a、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为7.1147t/a,均在核定范围内。项目已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配套建设一座80m3的事故应急池。已按环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厂内设有一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开展监测水质可达《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各车间边界外延100m区域内无环境敏感目标,满足规划环评关于工业用地与居民用地之间环保防护带425米的要求。 |
项目性质、地点、处理工艺均未发生改变,根据企业规划,项目分阶段建设,目前仅购进部分设备,可满足当前的生产需求。项目分阶段建设,本次验收为阶段性竣工验收,本阶段生产规模为年产再生铝合金锭5万吨及再生锌合金锭1.5万吨。项目分阶段验收,生产规模未超出环评批复规模。较环评设计,现阶段将旋风除尘器改为重力沉降室。重力沉降室是利用粉尘的重力作用使粉尘沉降而从废气中分离出来,一般作为高效除尘装置的预处理装置。项目配套的重力沉降室为两级重力沉降室,且沉降室内设有隔板,可形成多层沉降室,除尘效率比一般重力沉降室的除尘效率高。现阶段项目采用重力沉降室作为一级除尘,可与脉冲布袋除尘器配套使用,烟尘经重力沉降室后,能降低烟尘温度,滤除粗颗粒粉尘,达到保护滤袋的目的。一般旋风除尘器平均去除效率约50%,两级重力沉降室综合平均去除效率可达50%。因此,该变动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根据检测,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根据环评要求,再生铝生产废气处理设施应配套建设一个直径4m、高8m、循环水量120m3/h的喷淋塔(容积100.48m3),再生锌生产废气处理设施应配套建设一个直径3m、高8m、循环水量40m3/h的喷淋塔(容积56.52m3),实际建设过程中受场地限制,兼且考虑到废气温度较高、废气量较大、风压较大,且2条生产线加热时间、投料时段不可能完全一致,因此将两个喷淋塔合拼,选择规格较大喷淋塔。本工程配套建设的喷淋塔型号为ZJLW-TL-5000-10M,为一个规格为直径5m、高10m的碳钢喷淋塔,总容积196.25m3>157m3(100.48m3+56.52m3),循环水量为150m3/h,完全能够处理合并后废气,且合并后处理能力增加了,提高了处理效率,且再生铝合金锭生产线废气处理设施、再生锌合金锭生产线废气处理设施均单独配套一个独立风机,两条生产线均可独立运行互不影响。同时为了规范采样口的设置,确保采样口为满足《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中“上3下6”的原则,实际建设中排气筒高度为29m,环评要求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0m,因此,排气筒高度符合环评要求。以上变动均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且根据检测,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项目分阶段建设,2#铝合金锭、铝棒生产线尚未建设,因此现阶段将2#车间暂改为原料仓库。现阶段产能为原环评设计的50%,因此成品仓库面积减少,部分改为原料仓库;危废暂存间原设置于2#厂房北侧,由于项目用地北侧面积减少,故将危废暂存间设置于2#厂房西北侧,选址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且此变动为厂区内部调整,不会新增污染物,也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42 | 0.066 | 0 | 0 | 0.042 | 0.04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6.4964 | 8.038 | 0 | 0 | 6.496 | 6.496 | / |
0 | 7.1147 | 8.038 | 0 | 0 | 7.115 | 7.115 | / |
0 | 3.8124 | 0 | 0 | 0 | 3.812 | 3.81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 | GB31574-2015《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直排限值及GB5084-20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旱作标准 | 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现场监测,生活污水中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均符合GB31574-2015《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直排限值及GB5084-20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旱作标准后可用于林地灌溉。 | 监测频次:1次/天,监测周期:2天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再生铝生产废气采用“重力沉降室+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再生锌生产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两股废气再经过同一套碱液喷淋塔进行处理,尾气通过29m的排气筒排放 |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标准限值 | 再生铝生产废气采用“重力沉降室+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再生锌生产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两股废气再经过同一套碱液喷淋塔进行处理,尾气通过29m的排气筒排放。 | 监测频次: 3次/天,监测周期:2天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监测频次:昼夜各监测1次/天,监测周期:2天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及土壤监测点,并按监测要求开展监测。一旦发生监测指标值明显高于本底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对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影响。 | 已按环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厂内设有一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开展监测水质可达《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及修改单相关要求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转运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沉淀池沉渣及废滤袋进行固体废物性质鉴别,鉴别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一般固废集中收集中无害化处理,贮存场应满足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要求,严禁随意倾倒、弃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项目已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厂内已配套建设危废暂存间。厂内危废暂存间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现阶段沉淀池沉渣及废滤袋未进行固体废物性质鉴别,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厂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做好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配套建设容积不低于72m3的事故应急池。 | 项目已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配套建设一座80m3的事故应急池。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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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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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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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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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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