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对****年产2000吨新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
索引号 | **** | 分类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4-12-18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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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2000吨新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仅从环保角度考虑,****公司按《报告表》所述进行建设。
二、项目位于**省**市**县新袁镇**路9号,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要求:
(一)你单位须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生产设备,加强项目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运营中项目须达到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以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雨水经雨水管****园区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三)项目原料配制、衬内膜、缠绕成型、固化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含甲醇)经收集装置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修整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对应标准限值,甲醇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对应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对应标准限值;厂界甲醇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对应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要求。
(四)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施需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厂内工业固体废物暂存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三、项目实施后,本项目新增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
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120t/a、COD≤0.0336t/a、氨氮≤0.0042t/a、SS≤0.0216t/a、总磷≤0.0006t/a、总氮≤0.0048t/a;
水污染物(排入环境量):废水量120t/a、COD≤0.006t/a、氨氮≤0.0006t/a、SS≤0.0012t/a、总磷≤0.0001t/a、总氮≤0.0018t/a。
(一)废气排放:
有组织:颗粒物≤0.0126t/a,非甲烷总烃≤0.1631t/a(其中甲醇0.0135t/a);
无组织:颗粒物≤0.14t/a,非甲烷总烃≤0.1812t/a(其中甲醇0.015t/a)。
(二)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该项目设置雨水排口1个,污水排口1个,排气筒2根。排气筒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
五、落实《报告表》**辅料记录进出使用台账,固废管理要求及台账资料,台账原则上保留5年。
六、你公司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治生产过程中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七、项目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在竣工后3个月内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确需**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八、本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或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经审核后的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配备等纳入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十、项目运营期现场环境监督管理由**市******执法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