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长江流域颗粒物出让挂牌公告(2024年第70号)
出让挂牌公告信息表
项目编号 | **** |
项目公告名称 | **市、长江流域颗粒物出让挂牌公告(2024年第70号) |
交易标的信息
标的编号 | 指标名称 | 所在区域、行业、流域 | 出让范围 | 出让核准信息有效期 | 备注信息 | 挂牌出让量(吨/年) | 挂牌价格(元/年*吨) | 交易期限(年) |
****0200 | 颗粒物 | 市内 | 向庐****公司(**市羽绒加工分拣2000吨项目)出让颗粒物0.786t。 | 0.7860 | 1200.00 | 5 |
挂牌期限(提示:交易机构仅在挂牌期限内工作日受理受让申请) | 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31日 |
是否二次挂牌 | 否 |
交易方式 | 协议转让 |
保证金
交纳方案 | 交易保证金按照“以挂牌价格购买需求数量排污权所需金额的30% ”计算交纳(计算至个位数),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算。 | ||
交纳时间 | 江****集团****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受让申请后交纳,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收款单位:江****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50********668 开户行:****营业部 | ||
处置方法 | 按照《**省排污权交易规则(试行)》要求进行保证金处置。 |
合同及交易资金
交易合同签订 | 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让方应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排污权交易合同,完成合同签章并送达江****集团****交易中心)。江****集团****交易中心)在收到出让方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受让方,受让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送达江****集团****交易中心)。 | ||
交易价款支付和划转 |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江****集团****交易中心)出具的结算通知书要求,受让方将交易价款缴入税务部门。 | ||
交易服务费交纳 | 交易服务费按《**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排污权、水权、用能权交易服务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4〕632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排污权、水权、用能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赣发改价管〔2022〕513号)的规定收取,详见http://drc.****.cn/art/2022/6/16/art_14590_****743.html。出让方、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至江****集团****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 | 雷蕾 | ||
电话 | 0791-****0089 | ||
传真 | 0791-****0089 | ||
邮箱 | ****@163.com | ||
地址 | **省**市**区高新区**大道 3088 ****广场江****集团 |
其他挂牌披露内容
标的出让方:**** 标的所在区域:**市 标的出让范围:**市内 本标的仅指定受让方可报名 |
特别声明
我方保证提交的内容真实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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