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办公厅关于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工作要求,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以消化存量商品房、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为目标,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逐步健全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征集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征集范围
**县**内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相关手续齐备,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房源。
四、征集要求
(一)房源要求。**县**内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房源性质为普通商品住宅房屋。相关手续齐备,不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情况,所有权及相关权利归属明确、清晰、无争议,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二)面积要求。收购的商品房同一住宅小区房源数量不少于20套,以90平方米内的中小户型为主。原则上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
(三)位置要求。收购的房源应位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
(四)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销售或销售较少的房源。
五、收购价格
收购价格以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并结合市场情况、房屋状况等因素,通过协商确定。
六、参与征集所需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等。
(二)不动产权证书或产权登记情况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四)承诺书(包含但不限于各股东同意转让、手续方面、权属限制方面、法律纠纷方面、交付及办证方面不存在障碍或限制等内容)。
(五)参与征集项目房源明细表。
七、征集程序
(一)提交报名资料。有意愿参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公示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及提供报名相关资料。
(二)实地考察项目。********办公室**相关单位人员对报名参与的房源进行实地勘察,确定是否纳入征集范围。
八、报名方式
有意愿参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现场递交资料的方式报名,未尽事宜可现场或电话咨询。
报名地址:**县**路180****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人: 刘洁 联系电话:13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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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