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便携式N2O测量系统、灌溉喷洒无人机系统、高光谱热成像无人机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无人机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 16:3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2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亚然、朱晶玲、张琳林、汪树新、宋黎明、万齐威、王刚、王丹萍、汪晓君、刘素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271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珞喻路15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朱升 177****31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亚然、朱晶玲、张琳林、汪树新、宋黎明、万齐威、王刚、王丹萍、汪晓君、刘素芳;027-****2718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B0101-202411-ZCHW16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便携式N2O测量系统、灌溉喷洒无人机系统、高光谱热成像无人机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因03包中标人******公司放弃中标,经采购人确认,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现确认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该项目中标人。更正内容如下: 1、原中标结果公告的03包中标(成交)信息更正为:“供应商名称:03包 ****
供应商地址:**市**区上地四街8号楼2层229室
中标(成交)金额:71.600000(万元)”
2、主要标的信息03包信息更正为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03包 **** | 高光谱热成像无人机分析系统 | **** | 410-IR | 1套 | 716000元 |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03包中标人为:****,其评审综合得分为:88.81分;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内,质保期:验收合格后硬件 3 年质保,软件一年保修升级。03包代理费为0.6444万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珞喻路152号
联系方式:朱升 177****31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张亚然、朱晶玲、张琳林、汪树新、宋黎明、万齐威、王刚、王丹萍、汪晓君、刘素芳;027-****2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然、朱晶玲、张琳林、汪树新、宋黎明、万齐威、王刚、王丹萍、汪晓君、刘素芳
电 话: 027-****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