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中心围墙维修项目(二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特困****中心围墙维修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泗城桃李文苑8#楼2号
中标(成交)金额: 89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特困****中心围墙维修项目 服务范围:**特困****中心围墙维修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工期:20日历天。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合同约定支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胜利路小区15幢401室,联系方式:153****889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市****街道汴河大道
联系方式:胡主任、166****0822
名 称:****
地 址:**区胜利路胜利路小区15栋401室
联系方式:153****8897
项目联系人:徐利
电 话:153****8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