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配电变压器、牵引整流机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吉发改审批【2020】80号文批准建设,现对**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配电变压器、牵引整流机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内容
2.1招标范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配电变压器、牵引整流机组的设备设计、制造、运输、供货、卸货、调试配合、试运行以及竣工交验、培训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联络及各检验、试验、验收环节,包含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提交等相关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2 交货地点:**省**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3计划供货期:2025年3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最新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
2.5招标控制价:****2752.00元(其中牵引整流机组控制价为:****3272.00元;配电变压器控制价为:****480.00元;其中备品备件占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具有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品检验报告及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类似设备供货业绩至少一项。(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