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财政局关于分解下达乌财农[2024]1157号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预算资金的通知
集财农[2024]423号
区民委、****政府:
依据《****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乌财农[2024]1157号及《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实施项目的批复》集党农牧组发[2024]17号文件精神,现将下达**区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预算资金275万元分解下达至你单位,用于以下项目,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支出”,资金级别为中央资金。
一、安排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70万元用于实施翟家沟村集体经济项目,****政府具体实施,负责项目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工作。
二、安排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05万元用于实施******公司加工设备采购项目,由区民委具体实施,负责项目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工作。
你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乌财农[2024]1157号及《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实施项目的批复》集党农牧组发[2024]17号文件要求使用资金,同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该资金的监管工作。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5日
通讯地址:****中心A7号楼3楼305
监督举报电话: (财政)0474-****130
(乡村**)12317
附件1:《****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乌财农[2024]1157号.pdf
附件2:《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实施项目的批复》集党农牧组发[2024]1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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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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